門式起重機行走組織裝置作業辦法及查驗
門式起重機行走組織的裝置要契合相關規定,行走組織設備要契合設計和技能文件要求,并有出廠合格證。下面小編為我們講解下門式起重機行走組織裝置作業辦法及查驗:
門式起重機行走組織裝置作業辦法及查驗
1、行走組織裝置作業辦法
1.1、裝置前對裝置段軌跡進行檢驗。對所裝置設備進行清點、檢查,并契合有關規定。
1.2、門機裝置控制點的設置,放出門機中心線于砼面和軌跡頂面上,基準點線誤差<1.0mm,對角線相對差<3.0mm。
1.3、大車行走組織重量,起吊能力,全體或部分吊裝就位,并按控制點進行調整,加固。要求:
1)一切行走輪均應與軌跡面觸摸。
2)車輪滾動平面中心應與軌跡基準中心線重合,答應S≤10m±2.0mm,S>10m±[2+0.1(S-10)]
3)起重機前后輪距差不大于5.0mm。
4)大車輪水平偏斜M1≤0.001mm。M2-M4≤0.0008mm。M5-M8≤0.0006mm。
注:M1、M2……M8為運轉組織作業等級。
5)同一端梁下大車輪同位差:≤3.0mm。
1.4、有平衡梁或平衡架結構的上部法蘭面答應誤差為:跨距±2.0mm,基距±2.0mm,高程相對差≤3.0mm,對角線相對差≤3.0mm。
2、行走組織在裝置結束后要根據合同文件及技能條款、設計圖紙及技能闡明、GB/T14406-93通用門式起重機、GB50278-98起重設備裝置工程施工及檢驗規范等標準,對機器做質量查驗,所用尺及儀器應經省一級認可的計量部分檢定合格,并在有效期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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